中国
唐朝妇女周昉《簪花仕女图》中梳高髻的唐朝妇女,很可能加上假发中国很早就出现假发,早期是上层社会女性的饰物,用来加在原有的头发上,令头发更浓密、做出较为复杂的发髻。《诗经·鄘风·君子偕老》提到一种假发称“副”,又提到“不屑髢也”。“髢”就是局部假发或发丝编成的假髻。《诗经·召南·采蘩》就称假发编成的髻为“被”,是髲的通假。《周礼》中把假发细分为多种,“副”取义于“覆”,是一种有饰假发;“编”则属于一种无饰假发;“次”是一种用假发与自己真发合编起来的髻。后来这些名称都被“髲”和“鬄”所替代了,“髲”指用人发制成的假发,“鬄”则泛指假发。西周的王后、君夫人等上层社会贵族妇女,在参加祭祀等重大活动时,都要佩戴副、编、次等首饰。王后的假髻更有专门的宫廷官员“追师”负责掌理。
春秋时假发盛行,《左传·哀公十七年》记载卫庄公在城墙上看到戎州人己氏的妻子头发甚美,就命人把她的头发强行剃掉,制成假发给自己的夫人吕姜作为装饰,称为“吕姜髢”。当时男性也会戴假发,《庄子·天地》提到有虞氏(舜)用假发遮盖秃头。虽然《庄子》关于舜的内容属传说,但可见当时男子也会使用假发。汉朝依据《周礼》制定了发型与发饰。比如皇太后仍以假髻来承载多种沉重而复杂的头饰,后来演变成沉重的凤冠。宫中对假发的需求大,为了找人发做假发,有些官吏甚至强行砍下人头取发。《太平御览》引《林邑记》提到朱崖(也作珠崖,今海南岛)人多长发,当地郡守贪婪残暴,把妇女的头割下来取她们的头发制造假发《三国志·吴书·薛综传》也有记载薛综提及汉朝发生的这件事。可见假发在当时被视为珍宝。由于真发所制的假发得来不易,当时开始出现以黑色丝线制成的假发,湖南长沙马王堆一号汉墓就有实物出土。三国时妇女也常用假髻,曹魏时规定规定为命妇的首饰,《文献通考》记载其中一种假髻称为“大手髻”,是贵人、夫人以下命妇的首饰。
晋朝时,假发、假髻在宫廷、贵族和民间都很流行,由于人们睡觉时会把假发、假髻取下放在木或竹制造的笼子上,看起来像人头,因此又称假头。《晋书·舆服志》记载当时各级命妇戴一种镶有金饰、叫“蔽髻”的假髻。太元年间,公主、贵族、士大夫阶层的妇女均把佩戴假发当作盛妆,时称“缓鬓轻髻”,也就是松髻,成为流行时尚。然而,假发并非人人买得起,《晋书》就记载有些贫穷但爱美的女子会向别人借假髻佩戴,称为“借头”,自称“无头”。也有些穷人把自己的头发卖掉来换钱或换粮食,例如陶侃的母亲就曾剪下自己的头发卖给做假发的人,换得数斛米,再把柱子砍了做柴火,给来投宿的范逵做饭。《世说新语·贤媛》也有记载这件事,后世引为美谈,也是成语“陶母邀宾”的典故。北齐假髻之形式向奇异化的方向发展,《北齐书·幼主记》就描述当时妇女的假髻出现了飞、危、邪、偏等样式。当时假发甚至完全取代头上生长的头发,《集异记》就记载当时宫廷中有些爱美的妇女剃掉自己的头发来戴假发,后来流行至民间。到了唐朝,假发仍然很流行,《新唐书·五行志》提到杨贵妃平时就喜欢戴假髻,当时称为“义髻”。但亦有人认为杨贵妃所戴的义髻是以其他物料如木头等制造的发饰,并不是假发。元稹《追昔游》写道:“义梳丛髻舞曹婆。”“丛髻”就是装上的假发。柳宗元也在《朗州员外司户薛君妻崔氏墓志》赞美崔氏“髲髢峨峨”,当时的假发当偏重于高髻式。雍正帝穿西式服装、佩戴西式假发,以三叉戟刺老虎的画像五代十国延续了唐朝好高髻的风习,常以假发加入自己的头发中梳成发髻,或直接把假发编成假髻然后戴上。宋朝仍然流行高髻,且比唐朝有过之而无不及。假发、假髻很盛行,一些繁华的大都市里有了专门生产、销售假髻的店铺。当时有些店铺以未经消毒的死人头发制成假髻出售,令佩戴者染病,且假髻盛行形成豪侈之风,《宋史·志·舆服》载端拱二年(989年)北宋朝廷就下诏禁止妇女戴假髻、梳高髻但风气已形成,即使下诏也改变不大。
元朝时汉族妇女开始使用一种叫鬏髻的假髻,是用别人剪下来的头发或丝线编成髻状而成,用时戴上头上,鬏髻在元、明清三代一直有人使用。元朝王实甫的杂剧《西厢记》第四本第一折就提到崔莺莺的“鬏髻儿歪”。当时也常有穷人卖头发做假发。元末剧作家高明的杂剧《琵琶记》就有赵五娘为安葬公婆被迫卖掉头发明朝西周生的《醒世姻缘传》也提及妇女戴尖头鬏髻除了鬏髻之外,明朝妇女普遍使用的假髻样式还有发鼓,是以假发覆盖一个金属丝编成的圆框制成。清朝开始出现的鬏髻样式有很多,当时的京城有专门制作和销售鬏髻的作坊和店铺。清初的扬州就有蝴蝶、望月、花篮、折项、罗汉、懒梳头、双飞燕、倒枕、八面观音等鬏髻样式。清朝吴敬梓在中华民国成立后,发型转趋简便,少用假发、假髻。但1917年张勋复辟时,北京城内剪去辫子百姓四处寻觅假辫,之后一直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都甚少看到汉族人在日常生活中使用假发了。少数民族则有一些有戴假发的习惯,当时的永宁纳西族妇女会用牦牛尾巴上的毛编成粗大的假辫,盘于头顶,再在假辫之外缠上一大圈蓝、黑两色丝线,后垂至腰部。[1]
日本
日本艺妓头发较稀疏者如要梳成图中平安时代女性的垂发,就要加上假发日本传统发型也经常加上假发梳式,日语称假发为鬘。假发在日本有悠久的历史,据说日本的原始歌舞中,人们就已经用草与花卉的梗和蔓作头上的装饰。《古事记》与《日本书纪》就有提及素盏呜尊求取天照大神的发髻、“鬘”和八阪琼之五百个御统,虽然《古事记》和《日本书纪》之内容含有不少神话传说成份,未必符合史实,但依照该两部书的成书年代看,日本上层社会普遍使用假发应不会晚于奈良时代。日本人早期很少在演戏以外戴假发,后来在一般场合也有人戴假发了,多为女性。她们所戴的假发往往是用自己头上剪下的头发编织而成的,在自己的婚礼上也会戴上这种源自自身”的假发,之后日本古代女性在平时也常使用假发、假髻来梳成传统发型。这类加在原有头发上面的局部假发称为“髢”。歌川国芳笔下制造假发的女子律令制规定官位六位以下的女性服制要佩戴“义髻”。平安时代女性的垂发也会用假发补上。后来演变成结髪、垂髪两方面的使用,当结髪的时候使用髷根元部分即“根髢”及为鬓补上造成好效果蓑状“鬓蓑”等、宫廷女性的大垂发也会加上假发作为后垂的部份,称为“长髢”,前部的平额亦会使用向前垂下的“丸髢”。昭和以后,常梳日本传统发型的人减少,也就减少使用假发,通常只会在梳传统发型的时候使用,例如神社的巫女。此外,一些希望头发更浓密的女性也会使用假发。
朝鲜
发髻佩戴加髢的李氏朝鲜妇女朝鲜半岛在高丽王朝开始盛行戴假髻,忠烈王下令高丽全国穿蒙古服、留蒙古发髻(编发)。后来朝鲜太祖李成桂建立朝鲜王朝(李氏朝鲜),采“男降女不降”政策,男性恢复汉制,女性则“蒙汉并行”,后来发展成“加髢”样式。至纯祖时有妇女因加髢过重折断颈项至死,宫中才撤销已婚王族妇女及女官必须佩戴加髢的规定,并禁止,从此加髢只在婚服、宫廷礼服(常服不佩加髢)、妓生服饰中佩戴。明成皇后佩戴加髢画像在李氏朝鲜的前期至中期,已婚妇女、妓生、高级女官(尚宫)均会戴上加髢。宫廷女性和命妇礼服、女官制服的加髢也是牒纸,从加髢的样式可以区别等级。加髢也是身份、财富的象征,有钱人、贵族妇女和妓生的加髢可以很大,后来宫中再发展出一种叫“举头美”的木头假髻,于重大日子加在加髢上。后来妇女的加髢越来越大,形成奢侈之风气,之后更有妇女因加髢过重折断颈项至死,朝鲜英祖曾下令减少宫中加髢每个所用的假发,又与群臣商议以花冠代替加髢,但未有共识。之后他采纳儒生宋德相禁髢发的仰请,下令禁士族妇女加髢,改戴称为簇头里的小花冠。。英祖三十三年宫中及士族妇女正式禁用加髢,只容许平民和贱民女性加髢。后来已婚妇女就改为只把辫子盘成发髻并插上发簪而不戴加髢。妓生则仍然流行佩戴加髢。到后期,官员妻子、王族妇女穿着圆衫(一种小礼服)时或在一些正式场合戴加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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