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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6-24 03:3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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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儿童精神分析讲座(1)
尽管有一些抚养孩子的基本原则,但每个孩子有自己的需要。法国有一个非常大的讨论,当母亲停下来用母乳喂养而用奶嘴,是不是必须三个小时一次的喂,还是说只要孩子需要就喂。当时就有两派,一派是严格的遵照三个小时喂一次。反对面的多尔多那一派认为是否孩子需要,再决定这样的行为。我们注意到,孩子的喊声,哭叫声。比如说孩子会哭叫,因为他们的需要,并不是说哭叫就是痛苦或者有什么需要。母亲很能够区分是正常的哭喊和孩子是否生病。因此我们必们须要尊重孩子的哭喊,因为这个哭喊,起了一个指示。。的作用。因此在孩子哭喊的时候我们不应该很焦虑,而应该理解他究竟意味着什么。因为孩子利用这个哭声来表达他生存的需要。比如说我们就应该有一种担心,孩子是不是太聪明了,哭喊不够。因此孩子有时就不愿意哭出来,他担心父母的一个不好的反应,引起父母的不高兴。因为对于孩子来说他维持一个和父母的很好的关系是很重要的,因为他开始完全是依赖性的。母亲都懂,我们不需要说。但是有时母亲有时遇到问题,这个时候,母亲就无法忍受孩子的哭喊,因此,我们允许10个月到15个月的孩子破坏一些东西。当然,我们要保护他到很危险的地方。但是这样一种自动地行为给这个孩子一种快乐。因此,我们必须尊重孩子所有的行动。比如说给孩子一个客体,一个玩意,想怎么耍就怎么耍。有时我们需要不让孩子走得更远,因为可能有危险,如果我们制止孩子停下来,那么母亲应该有一个解释。实际很大的问题是孩子开始走路的时候,孩子开始走路的时候,我们必然给他一个界线。孩子的任性的时候,父母亲不应该阻止他,因为他表现了他内心的冲突。比如类似于刚才提到的扔帽子。第一次发气实际上是正常的,就在于孩子是试图表达他感受到的痛苦,在这个时候,禁止给孩子一个界线,强制不允许他走,给了他一个冲突。比如我们能看到孩子发火,是因为他自己不能够登上一个椅子,实际上在反对他自己,因为也自己的无能。有时候,成人就有可能误会,大人如果不懂,就可能帮助孩子爬上,孩子可能更生气,不让他人帮助,重新把大人扔掉,而成人就有可能以为孩子是反对他,就对孩子说:你太调皮了,你不爱我。在这种情况下就能够看到成人和孩子间有一种不理解,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大人用语言来帮助孩子,那么这个时候,孩子就能够理解,他自己对大人的过激行为。孩子就能够懂得母亲对他有信任感,就可能最后爬上这个椅子。在这种情况下,大人可能寻找试图理解孩子为什么有这种发怒。因此这个时候话语就起了一个把孩子从他的无能的状态拯救出来的作用。多尔多?,利用这个例子来说明应该允许孩子的一种退行,多尔多他的一岁的孩子在睡觉的小推车上,多尔多不让孩子做在婴儿车里面出去,就直接带孩子到公园去。突然,孩子就坐在地上不想走了。这个时候多尔多很惊奇,不知道出了什么事情,就很紧张。孩子在地上打滚,公园所有的人都看着。最后,多尔多懂了,实际上孩子是希望和婴儿车一起在街上散步,伴随着婴儿车一起出来,可以走,显示他已经长大,但累了可以仍然回到婴儿车。他说,幸好我懂了孩子的意思,不然我会觉得孩子非常难带,有坏习惯的孩子。
另外,大家都晓得一个人吃饭的问题,这个孩子是希望他能够单独吃饭,就像其他成人一,他有能力自己吃饭。孩子是能够逐渐学会自己吃饭。是成人最后懂得在哪一个时候希望和成人一样坐在桌子旁边吃饭。
如果我刚才讲的这些是大家都晓得的事情。明天和后天会讲到孩子会放弃一些行为,学习一些新行为,孩子就逐渐长大。今天想强调的是孩子在大人眼里看到行为不端,很调皮很淘气,可能是因为他不能理解自己的某些行为。是另外一个多尔多讲的例子,是两岁半的小男孩的故事。是失掉所爱之物的经验。是那个孩子收到一个礼物,是一个小的玩具枪。这个孩子非常高兴,因为正好这个时候是战争结束的时候,玩具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然后他就到公园里面去。这个时候,大人就把孩子放在公园的旋转木马上(转椅上)。孩子是和外婆一起去的,然后外婆说,把枪拿给我,他说不,枪不是给女人的,然后把枪放在地上。转一圈后,找不到枪。他和外婆一起回到家,就说,我很对不起,我掉了我的枪,你会感到很担心。讲这个故事给他妈妈讲后,他妈妈知道很难再找到这把枪。叫让的这个孩子就对外婆说,小孩是否心里不舒服,外婆说,完全不,他完全不感到不舒服。外婆说当我说把枪给我,不应该放在地上,他说“没有关系,至少有一个人他拿到这把枪后他应该很高兴”,妈妈听到这以后说“我不知道为什么,但我并不比让更感到不安,因为玩具枪是让的,如果他高兴那么我就高兴”。因为肯定有一个小男孩感到高兴,人们就不再说这个枪掉了的事情,十五天也不说。十五天以后,妈妈看到孩子在发呆,就问他“在想什么”?他说“如果当时我不把枪放在地上,现在就可以和它一起玩,我现在非常想继续耍这把枪”。妈妈说“以后你要注意,你喜欢的东西不要丢了”。这个故事就完了,对小孩来说,这是他的一场经历。孩子面对另一个孩子找到这把枪的时候,他晓得这把枪的价值。他是十五天以后才认识到对他一个很重要的东西的丧失,刚开始觉得很自豪,觉得掉了以后没有关系,有另外一个孩子可以捡到。
卢梭(补充道):阿苏女士的故事有三个观念,第一个观念是小男孩不把枪给外婆,是因为他认为枪是属于男孩子的,是秩序的分类的观念;第二个观念是他想另一个小男孩捡到这把枪,是小彼者自己的问题。仍然表达的是人他和这个小彼者的关系,他想到玩具枪仍然是被利用的;第三个观念是他在十五天以后认识到这个缺失的意义,是因为他母亲让他认识到心爱的东西。这个时候可以看到主体的意义,刚开始他是一个主体,希望拿着枪玩耍,到最后是成为一个想保存他自己东西的主体。
阿苏:实际上我想说的是同样的事情。
卢梭:这些问题可以重复讲。(笑)
阿苏:如果这个孩子他感到一个他的客体的丧失,这个时候他是感到自己感到一个罪恶感,这个罪恶感他母亲强制给他的。掉了某个东西并不是错误,但是在这个例子当中,如同卢梭先生讲,这个时候,他就具有一个责任,对于这个事情的责任,就有一个你的、我的、他的概念。如果他能够有一个个人的责任感,那么他以后就具有社会的责任感。
(文本在后天讨论。个人自己付费。)
讨论部分:
霍大同:下面就是讨论时间,大家有什么问题就提出来。
一.提问(秦伟):小孩在十五天后的沉思是在母亲提出之后还是在母亲提出之前?
阿苏:母亲说话在这之后,母亲问他在想什么,他说,我还是希望能保存着自己玩。然后母亲就说,你必须很好的保护你喜欢的东西。
秦伟:阿苏女士和卢梭先生的提到,因为母亲的话,让他觉得这个东西有一个主体的丧失的感觉和责任,就没有听清楚这种关系。
卢梭:我想解释的是语言的功能,孩子在做帽子的游戏的时候,母亲的话语就进去了,话语就是一个行动,就把话语保存进去,在他思考的时候,就把话语又保存进去,就给了一个合法化的问题。
阿苏:增加的意思是有两个形式的责任,第一个他的责任是他对一个糟糕的事情的责任,在这个责任中间,第二个责任是他对他自己的行为负责的一个责任,第一个责任的时候,这个孩子他类似于被禁止的客体,他仍然和母亲联系在一起,他处在主体的位置上,他对他自己的行为负责。
二.提问:从实际对孩子带孩子行为,多尔多他对母亲的行为是持定还是肯定的态度?
回答:是一个积极的态度,好的。
卢梭:是一个对孩子来说更多的东西。就应该保存在他喜欢和珍贵的东西。
阿苏:这实际上当母亲说这个的时候,实际上这个枪是母亲买给孩子的,对母亲来说对她也是一件不舒服的事情,是她喜欢的东西。在她的话中,实际上是对她自己也是对孩子,这是同时的。
三,提问:十五天后,他自己在思考。如果他母亲不在场,没有看到他的思考,没有给他话语,是否效果一样?
回答:卢梭:从来就没有一个完美的母亲,他看到孩子在思考的时候,给了他一个话语,然后让它在孩子中间升起来,如果没有看到,就下一次。孩子是非常柔韧的,孩子因为是很具可塑的,也许就有一次他获得了有意义的,很多时候他在那儿玩,什么也没有得到。多尔多的重要性在于他有一个重要观念:孩子在他出生时就是一个主体。这影响了整个法国心理学界,引起了很大的震动,重要的是我们把孩子看作一个主体,而不是一个客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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