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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廊需听证的逻辑比头发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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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根
发表于 2007-7-8 21:41:2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植发想省钱加微信:15311067948
想开发廊、足疗店,在上海,得看周围居民的眼色了。  

    上海近日出台规定,对周围居民生活造成影响的美容美发、沐浴足浴等服务业项目将纳入听证范围。想要在居民家门口开美发厅、足浴室等,周边居民有权说“不”。今后这些服务项目在开业经营前应召开听证会,并听取居民、专家等方面的意见,而如果反对声音很大,其将被拒绝开业。  

    (据10月12日《东方早报》)  
  
    居民的话语权是越来越大了,这不禁让人很是欣慰。  

    可是细一合计,这事不过就是走个形式,政府把自己应该监管的责任推到了民众的身上。  

    且说要开美发店足疗店的,即便开店之后在里面可能有些乌七八糟的服务项目,也不大可能直接陈述实情,老老实实说自己想开个“有内容”的店,这可能吗?  

    美发店、足疗店等等,本身都是正规的社会服务,毋庸置疑,“纯正”的发廊等没有噪音也不扰民,无需听证。至于有人念歪了经,那是监管部门监管不严的结果。  

    管理部门的逻辑有些混乱:  

    如果发廊、足疗等的本身没有问题,那么从其环境污染和噪声污染的程度看,没有大动干戈邀请居民听证的必要。  

    如果发廊、足疗等店铺有经营问题,无需听证,主管部门按规章拿下就是。关键是这些店铺还都在规划中,哪个火眼金睛的居民能辨识老板可能要在发廊里安排“特别服务”?  

    如果发廊、足疗等店铺通过了听证,那么其后经营中的违规就可能落下口实:这可是你们居民同意的。  

    其实,本来应该由管理部门全权全责管理的事情,打着为民着想的旗号,只能是给居民添乱。  

    规定中有个比较笼统的词:如果反对声音“很大”,其将被拒绝开业。这个“很大”到底是多大呢?看不见摸不着。  

    我看啊,开发廊需听证的逻辑比头发还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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