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想染发美容,不料,染过的头发发生大面积脱落,染发剂倒成了“脱发剂”。近日,德兴叶女士在工商部门的帮助下,终于获得2000元的赔偿。
6月份,叶女士到德兴某美发室进行染发,染发过程中叶女士感觉头皮刺痛,染完后,叶女士发现染的颜色和自己要求染的颜色有差别,该美发室答应可以给叶女士重新染。6月底,叶女士到该店进行第二次染发,在这次的染发过程中,叶女士感觉自己头皮比上一次更加刺痛,于是向染发师反映了这个情况,染发师觉得可能是室内太闷不舒服,于是打开空调后继续给叶女士染发,直到把头发染完。
7月上旬,叶女士发现自己的头发大面积脱落,后经有关单位治疗花去医疗费1000余元。本想自己亮丽一点,没想到如今却要戴假发来遮掩,气愤的叶女士向德兴工商分局进行了投诉。
据德兴工商分局的调查,叶女士所使用的染发剂是广州某化装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在外包装的注意事项中明确写有“使用中如有刺痛或发热现象,应用温水冲洗,并立即停止使用本产品,如要使用本产品应咨询皮肤科医生或进行皮试。第一次与第二次使用至少应间隔一周以上”等文字说明,但该美发室工作人员未仔细阅读,未尽提醒警示之责,染发师对叶女士的刺痛反映未加以妥善处理,应承担主要责任。经多次调解,近日,该美发室向叶女士一次性赔偿2000元人民币。
工商部门提醒广大消费者,染发一定要注意以下几点:第一,染发前,应该先检查头部皮肤,有破伤、疮疖、皮炎者不宜染发;高血压、心脏病患者及怀孕、分娩期间的消费者均不宜染发。第二,消费者在购买和使用染发剂时,要注意产品包装上卫生部门的核准字号,并仔细查看染发剂包装上的使用说明。第三,可以在染发前做一些实验,确定没有过敏反应再使用。比如贴肤实验,将染料抹在手上或耳朵上,观察2至3天,如没有红肿、水疱或灼痛等异常反应,再开始染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