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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油之害在人不在精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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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根
发表于 2007-7-10 16:53:4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植发想省钱加微信:15311067948
近来,论坛有人转贴说精油的副作用,并将精油所谓毒性问题炒得沸沸扬扬,似乎问题出在精油身上,似乎精油和芳香的任何产品就不能再用了。其实根本不是这么回事。精油之害在人不在精油。精油毒性事件的本质是有些人不了解芳香精油、乱用芳香精油造成的,国内一些美容人员未按芳香疗法的理论、辨请使用者的情况胡乱使用造成的,不能怪罪精油。

一、中国,外国芳疗思想不同精油的所谓有毒主要是由于人们对精油不了解,错误使用造成的结果;现阶段大家使用精油还是处在人云亦云的基础上,这并不是合理的,正确的去使用芳香植物精油;大家基本上是听说你用的不错,就贸贸然的在自己身上施用,而不是先认真的了解自身的具体情况,针对原因去使用芳香精油,在这种情况下你认为可以取得不错的效果吗?

更有些不负责任的芳疗执业人员,利用自身所学批量调配一些复方精油或复方按摩油,以成品的模式销售给大家去使用,这种方法也是非常不值得提倡的,世界上没有两片完全相同的叶子,更加没有完全同你一样的另外一个人,每个人都是独一无二的,每个人所遇到的问题也是各不相同的;那如何去用统一的配方去帮助所有的人改善自身的问题呢?这就如同某个人因为感冒医生给他开了一剂中药服用,回家煲好后,我正好赶来,而且我也在感冒,那么我喝了他的中药会好吗,道理是相同的,结果也是一样的…

在品闻并感受芳香精油的时候,我们会发现每种芳香植物精油的味道在每个人的感受上都存在着不小的差异,如果让每个人将感受描述出来,你就会了解差异是多么的巨大;芳香疗法本身更是如此,每一位朋友所遇到的每一种问题,所处的状态各自不同,那么怎么用统一的配方去处理呢?古有因材施教,芳香疗法更要如此,根据不同的人,不同的问题来实施不同的芳香治疗方法,只有如此才能让使用芳香治疗人员感受并享受到芳香的正面效果…

如果单从芳香疗法的应用上去看,中国可以追述到几千年前,而国外的芳香应用也不过几百年,但是我们又不得不承认国外芳香疗法的独立性,系统性和完整性;又中国的芳香疗法以中医中药为基础,而国外的芳香疗法就是芳香疗法,独自成为一个系统,这是非常值得我们去学习的,而国外的芳香执业近些年又在学习中国的中医中药,这样来看大家都在互补所长,从更多的方面来增强芳香疗法的应用范围,及其辅助治疗能力…

中医认为:“病为本,工为标,标本不得,邪气不服”。正确处理接受芳香治疗的人员、精油、起因这三者之间的关系,是芳香治疗成败的关键。这里表现为:受施者和精油,受施者和起因,起因和精油的关系;可以简单把它归结为:受施者和芳香执业人员的关系;芳香执业人员掌握芳香疗法的手段,受施者是芳香执业人员的研究对象和服务对象。愈病转化的根据存在病人身上,芳香执业人员的判断应当正确反映它;芳香植物精油是受施者恢复健康的条件,芳香执业人员的治疗应当符合这个内部根据,这样才是“标本相得,邪气乃服”。“由邪气不服”实现向“邪气乃服”的转化,也就是健康。

芳香疗法实践的基本功能是:识别利和害并能趋利避害以实现养生保健,区分毒和药并且能动地化毒为药以帮助使用者走出亚健康;芳香疗法种最大错误,莫过于不识利害或化利为害,变精油为毒,不能让人恢复健康反而制造问题。

因此芳香疗法的首要任务是要知道什么是识别利和害、区分毒和药的科学根据,因为芳香疗法的实践功能及其发展水平,主要应体现为识别利害和区分药毒的能力,才能有效地实现其防治功能,才能最大限度地防止反目的效果。如果不辨药毒,只知到其功能而去贸然使用,则难免发生制造各种不同疗法错误而危害使用芳香疗法的朋友。


相关交流:什么是单方精油  玩复方精油配方感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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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7-10 16:54:35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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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精油之害在人不在精油首先从中医中药的理论说明一下… 药物病或称医药源性疾病,也可说是古时候就有发生,但是现阶段大有愈演愈烈现象…

《周礼》曰:“医师,掌医之政令,聚毒药以供医事”,要求在识别利害药毒“令民知所避就”的基础上,还应该能动地化害为利和化毒为药,转化利用来作为医药手段。因为实践表明,环境因素的“天生阴阳,寒暑燥湿,四时之化,万物之变,莫不为利,莫不为害”(《吕氏春秋》)。没有什么绝对的毒,也没有什么绝对的药;没有什么绝对有利的养生因素,也没有绝对有害的致病因素。“相互作用是事物的真正的终极原因”,事物的“特性就是相互作用本身,事物离开相互作用就什么也不是。”

《礼记》有“医不三世,不服其药”之说。季康子送药给孔子,孔子说他对这药的性能不了解,不敢服。

芳香疗法研究人员在与其生存环境的相互作用中的健康和疾病互相转化的规律。周围环境诸因素,无论是自然的或社会的,无论是物理的、化学的、生物的;无论是物质的、能量的、信息的环境因素,既可以是有利的养生因素,也可以是有害的致病因素,或者是可被利用的治疗因素。因为“相互作用,就是互为前提和相互制约的实体互为因果;每一实体,对于另一个实体说来,同时既是积极的,又是消极的”(黑格尔)。汉代刘安的《淮南子》指出 :“天下之物,莫凶于溪毒,然而良医橐而藏之,有所用也。是故草木之材,犹不可弃,而况人乎”!《史记》称:“毒药苦口利于病”,由此,毒与药几不可分。而正确的应用则成为每位学习芳香疗法人员的首要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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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7-10 16:54:55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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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莫不为利,莫不为害从中医中药的理论上看,用药治病须注意。“大毒治病,十去其六;常毒治药,十去其七;小毒治病,十去其八;无毒治病,十去其九,无使过之,伤其正也”。芳香执业人员使用芳香精油更加要以这样的限制来为施用者服务,要防止它向有害于方向转化。

对于较温和的芳香精油,也要求不能用过了头,还要注意不要用的太久,以免产生对气味及其感受的短时间麻痹而造成负面的影响;某一种芳香植物精油的药理作用直接影响机体某一方面的功能,这部分功能被反复刺激兴奋的结果,必然走向反面,加剧机能失衡,故称“夭之由也”。

中医学经过历史长期经验总结,得出一些规律性认识:“寒极生热,热极生寒;重阴必阳,重阳必阴,久寒伤阳,久热伤阴”等等。大量长期应用的结果,产生与原来作用完全相反的结果,向原来所期望的治疗目的相反方向转化了去。

人首先是物质的人,人体结构是由各种复杂物质构成的。人又是生物的人,在主体性开放中依靠从外界摄取物质能量来源,进行自组织生成演化以维持生命和健康。所谓甘,苦,辛,酸,咸五味克其形,概指饮食一类化学物质,也包括芳香精油这样可被利用以治病的化学物质在内。“大”就是过量,“饮食自倍,肠胃乃伤”;营养学和药物治疗学方面的“多多益善”的指导思想,是新的疾病发生的重要原因之一。一系列药物病被称为医源性疾病,这与医生在用药品种上的叠架堆砌,剂量上层层加码和长期持续的结果。

关于芳香治疗终点应该是:用精油缓解问题并达到辅助治疗的目的,使用芳香精油的目的是为了不用植物精油;通过一个时期适当芳香治疗的帮助,目的是为了帮助机体自稳调节的正常化,恢复健康摆脱疾病的困扰,实际上最终也将摆脱对芳香植物精油的依赖。将问题彻底的解决,这就需要芳香执业人员的整体素质,从问题的剖析,到找出问题的成因,然后根据成因选用适当的芳香治疗,在芳香的治疗过程中根据不同的反映选择适当并正确的芳香产品去应用,让芳香的使用者从芳香治疗中感受到自然健康,是心情得到愉悦,彻底享受芳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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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7-10 16:55:09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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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透过现象看本质综上所述,无论薰衣草还是迷迭香,或者其他的芳香植物精油,按芳香疗法理论使用,都是良药,不按芳香疗法理论使用,很可能成为毒药。出现了问题,不要贸然的先责怪芳香精油,应该怪不具备专业知识的芳香执业人员。

比如薰衣草事件,美容师在给会员按摩脸部的时候,在其脸部按摩油中添加了多达五毫升之多的纯粹薰衣草单方精油,起源于美容师不懂芳香疗法,但其实质恐怕是芳香市场之争,也可能是东西方文化之间的冲突。希望我们的媒体更多地透过现象看本质,以免误导民众。

在中国,学习芳香疗法的我们也要看到中医中药是我们的国宝,几千年来,为中华民族的繁荣昌盛作出了巨大贡献,今后仍将是我国13亿人医疗保健的两大主力军之一。所以希望学习芳香疗法的我们要多多接触纯粹起源于中国的中医中药知识,将其正确的知识融合在芳香疗法中,成之为《中国的芳香疗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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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4 16:22:31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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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说了这么多,无非是想说:我扇你一耳光,你脸肿了,根本原因不是因为这个耳光,而是被扇的人脸皮太薄,这就楼主说的“透过现象看本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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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29 10:57:41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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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对,可以这么理解,我扇你一个耳光,你脸肿了,原因不在于这个耳光,而是有人扇了它。就像菜刀可以做菜也可以砍人,砍人错不在于菜刀,而是有人这样用了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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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29 10:58:00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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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对,可以这么理解,我扇你一个耳光,你脸肿了,原因不在于这个耳光,而是有人扇了它。就像菜刀可以做菜也可以砍人,砍人错不在于菜刀,而是有人这样用了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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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7-29 11:23:13 | 只看该作者

回复:精油之害在人不在精油

还是不用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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